我們的法律是這樣在搞的...館長腿部中彈,沒有造成生命危險法官判槍手16年!我不認為這個判決太重因為兇嫌大概8-10年就可以假釋但警察及幼童的命竟然比館長的一條腿還「廉價」正義經常遲到,但在台灣根本找不到#被害者家屬看了作何感想#這種法律撩憐啊 Tags: 42 comments 660 likes 44 shares Share this: 我是業務(阿崙)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別讓我們少數的政治人物用他們自以爲是的「慈悲」去成就他們所謂的「普世價值」,但卻要我們人民做犧牲。「痛」才會讓人記取教訓。當您認為不可能時,「改變」將永遠不會發生 8924 followers 8340 likes "https://salesalun.blogspot.com/" View all posts